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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宣示主权 (第2/4页)
采取屯田制。 因为这些是别无选择的办法。当然陈应并没有直接照搬曹cao的屯田制,而是在保甲制的基础上,以堡为单位,建立一个个集体农庄。由官府提供种子、耕具、牲畜,进行集体创作。陈应改良之处,这个集体农庄并不是永久的,而是有一定的时限。 种子、耕具、畜生全部折价,以年息二成的计息方式,按照所签百姓自愿原则的基础,分为三年或五年,偿还这些种子、耕具和畜生。若是一户农民接受十贯的钱财扶持,五年还清,需要偿还二十贯。如果说利息高,就连陈应也无语,因为这个时代,哪怕最有良心的地主,向外借债也是三成利息为最低。通过还会利滚利,这已经是最有良心的利息了。 即使陈应手中还有两万余突厥战俘可以在开采煤矿、铁矿、制造高炉炼钢方面提供人力资源,可是建农庄屯田、积肥沃田、购入畜力、打造耕具、修建水利设施、道路修筑、聚集地村镇的建造,无一不需要长期的持续投入。 灵州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除了加大投入,以集体农庄的形成开垦荒地进行屯田外,最重要的就是一类投入就是建造各类工场。 前期为安置流民、建造村堡和镇堡、围楼,这是无可避免的投入。毕竟灵州直接在突厥人兵锋的覆盖之下,万一突厥人铤而走险,突破定远军的防线,就会造成毁灭性的损失。为此,陈应不得不延缓高炉的建设,将突厥战俘开采出来的煤炭,优先烧砖。 灵州刺史杨则与陈应、许敬宗连续商议了多次,经过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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