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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周易》政治哲学演讲(二十四) (第3/9页)
二年》里记载的这段内容来看,《易》与《周易》称法,应是同一概念,即《周易》可以用《易》来称,《易》等同于《周易》,犹如《周易》的简称。 而在这《易》称之后,《左传》里还有一处出现的“易卦”称法,这个“易卦”称法,是否等同于《易》,或《周易》的称法呢? 《左传·昭公三十二年》:“赵简子问于史墨曰:‘季氏出其君,而民服焉,诸侯与之,君死于外,而莫之或罪也’。……故《诗》曰:‘高岸为谷,深谷为陵。’三后之姓,于今为庶,王所知也。在《易》卦,“雷”乘“乾”曰《大壮》,天之道也。’” 这里出现的《易》称后面却带有一个“卦”字,这又是一种新的称谓。那么,这里的“易卦”称法是否等同于《周易》呢? 这里虽出现了“易”,也出现了“乾”与“大壮”。不过这里的‘“雷”乘“乾”曰《大壮》’里的“雷”与“乾”不是指六十四卦里的两个卦名称,而是《大壮》卦画里的八卦名称及取象。这“雷乘乾”是通过《大壮》卦符号里的八卦名称和取象得出的说法。即《大壮》卦符号(“六联体”符号组合)的上三画为“八卦”之一的“震卦”符号,取象为“雷”;而《大壮》卦符号的下三画为“八卦”之一的“乾卦”符号,取象为“天”。这“雷乘乾曰《大壮》,天之道也”说法,如同《大象传》行文说法:“象曰:雷在天上,大壮,君子以非礼弗。” 这里虽出现的说法是“易卦”,并通过《大壮》卦画符号的“八卦”名称或取象而阐发出的道理,是在于说明事理,并非是卜筮。由《左传》记载,这说明春秋后期“八卦”象学已流行。那么,由《左传》一书里的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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