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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易学评论》(二) (第6/6页)
公九年》:“穆姜薨于东宫。始往而筮之,遇艮之八。史曰:‘是谓《艮》之《随》。随其出也。君必速出。’姜曰:‘亡。是于《周易》曰:‘随:元亨利贞,无咎。’元,体之长也。亨,嘉之会也。利,义之和也。贞,事之干也。体仁足以长人,嘉德足以合礼,利物足以和义,贞固足以干事,然故不可诬也,是以虽《随》无咎。今我妇人而与于乱。固在下位而有不仁,不可谓元。不靖国家,不可谓亨。作而害身,不可谓利,弃位而姣,不可谓贞。有四德者,《随》而无咎。我皆无之,岂《随》也哉?我则取恶能无咎乎?必死于此,弗得出矣。’”请下载小说app爱读app阅读最新内容 这一筮例虽是以春秋《周易》文本占筮的例子,但与《左传》中记载的以春秋《周易》文本占筮的十一筮例中其它的筮例的筮法则不相同。其它十个筮例都是“变繇”筮法,而唯此例中所说的“是谓‘《艮》之《随》’”则不是“变繇”筮法,因为这“《艮》之《随》”之说,在春秋《周易》文本里的《艮》中是没有以“随”做“繇题”的。这一筮例起筮时的变数已超出春秋《周易》文本里的"六繇题",不是依所谓一卦里的某一繇辞来比类附会所问的事,而是依《艮》变出了《随》(《随》是六十四篇里的一篇文章,后称一卦),这一筮例就是后人所说的"变卦"(由一卦变出另一卦)筮法。反尔穆姜通过史巫筮出的“随、元亨利贞”字义做出另一番的解释。这穆姜对《周易》“随,元亨利贞”的一番解释可以说是开辟释解《周易》文辞(也是"易学"史上)的先例。周易归来的周易哲学解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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