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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分卷阅读16  (第2/4页)
  但是,我高估他了,开学那天,我眼瞅着他一步一挪的杵在我面前。    我心里既觉得他烦人又对他感到惊奇,因为他身上没有一丁点闪光点让我不烦他,而他却似乎把我当他小圈子之内的人了一样,用那种殷殷的眼神看着我。    说实话,虽然我觉得我烦他,但是他这种眼神还是让人对他硬不起语气。左右我也没必要对他冷脸刀子眼的,况且我平日的形象不说平易近人也应该是受大家欢迎的那种,所以我也干脆就对他和颜悦色的说话。    为了显示我并不是怠慢他,我故意装作刚刚认出他的样子,因为我的“忘记”,他有些失望,毛茸茸的耳朵瞬时耷拉了下来——我是说,如果他有的话。    我无语的看着他这种类似于雏鸟情节的架势,难道我很面善?他见一眼就把我记住了?    也可能是因为我魅力太大。    他拖着步子跑到后排的角落一缩,我则心里琢磨着是不是要收了他,看他那傻傻的样子,勉强使唤的话应该也能将就吧?    打定主意,晚上我就去找他了,并且,我也有意的接近他。    和他接触的越深,我就越加发现其实我完全想多了,想让他听我话很简单,直接吩咐就行了,根本就不用循序渐进,慢慢□□。    我不禁觉得有点乏味,这么软的柿子,捏一下就瘪在那里,未免太无趣了。    而且,他那张脸我也看得有点烦,于是,我就想着还是丢掉算了。    什么跟班不跟班的,如果连讨我欢心都不能,那还不如养只小狗遛呢。    可是他这个牛皮糖,明明我已经对他态度冷淡,他却愣是看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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