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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世民为弟弟剧透头疼中 第412节 (第6/7页)
诺两年之期,并抱怨匹夫都能遵守诺言,你怎么能耍我? 卢祖尚还是拒绝。 唐太宗怒了。身为皇帝,连任命官员都任命不了,我还当个什么皇帝?斩了! 于是“冤”案发生,后世听闻后无不为无辜的卢祖尚垂泪。 贞观二年适用的还是《武德律》,已经失考。《武德律》量刑较重,《唐律疏议》是其改良版本。 在《唐律疏议》中,卢祖尚所犯之罪为“对捍制使”,《旧唐书》刑法志明确其罪名为“忤旨”,按律当判处绞刑。 只是武德朝吏治散漫,完全由李渊心情决定,所以卢祖尚仗着自己有清正廉洁的名声,以为皇帝顾忌羽毛,不会治他的罪。 唐太宗在这件事上有错吗? 错很大。 魏徵之后评价过唐太宗的毛病。唐太宗的毛病是典型的帝王病,有法不依,有程序不用。 按照程序,唐太宗应当把卢祖尚交由大理寺处置,之后如何判刑,或者是否赦免,都该经过大理寺来执行。 唐太宗却是将卢祖尚“庭斩”。 光凭“庭斩”这个行为,此事确实是冤案,因为人还没交由大理寺审问定罪呢。 之后唐太宗自己评价此事,“向者卢祖尚虽失人臣之义,朕杀之亦为太暴”。 李玄霸慢条斯理地把历史中卢祖尚会做的事告知二哥:“他现在也是先同意,等诏书念完了才说不去吗?” 李世民露出了古怪的神色:“是啊,这次也是先同意。我让薛伯褒宣读的诏书。” 李玄霸遗憾道: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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